参保条件
城镇居民
1、具有兰州市城镇户籍的非从业人员(无业人员);
2、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无业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无收入的孤寡老人、孤儿等(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居民);
3、兰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在校大、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技工学校)的学生;
4、户口在农村,但常年随父母在我市城镇上学的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也可能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医保 。
城镇职工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2、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及其职工,港、澳、台及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职工;
3、外埠党政机关和企业驻甘办事机构及其职工;
4、上述单位的退休人员和按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办理退职手续(以下简称退休人员)适用本实施方案 。
参保材料
城镇居民
1、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及复印件;
2、红底一寸彩色照片2张;
3、《再就业优惠证》;
4、《低保证》;
5、《残疾证》及其他申请材料到居住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办理新参或续保登记 。
城镇职工
1、社会保险登记表(原件);
2、参保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的职业证件(复印件);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书(复印件);
4、法人代表(负责人)文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有关单位性质及人员编制文件(复印件);
6、上年度12月份在职职工工资册,退休人员退休金册(原件);
7、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免冠照片;
8、其他有关资料和证件 。
参保流程
城镇居民
1、申请人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在所辖社区提出申请;
2、社区医保专干审核、开具缴费票据;
3、在农村合作信用社缴费;
4、将发票蓝联返回交至社区;
5、参保并建立个人档案;
6、办证;
7、发证 。
城镇职工
1、申请单位按要求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
2、提供前述证件和资料,报省社保局医疗保险基金处参保登记岗位审核登记
3、处长签批
4、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
办理地点
兰州各区县市的医保局
办理费用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兰州市医疗保险参保指南】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