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如何处罚 不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如何处罚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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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

2、示例:林某驾驶粤A号牌客车自北向南方向行驶至南海区大沥镇黄岐南海路时,因未保持安全距离与驾驶粤A号牌的许某发生碰撞 。事故中没有人员伤亡 , 双方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和成因无争议,随后采用简易程序处理该次事故 。
【不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如何处罚 不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如何处罚江西】此事故中林某负全部责任,按照我国交通安全法和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 , 作出200元罚款的处罚 。而林某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未按规定到银行缴纳罚款,按照相关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金额不会超过原来罚款本金 , 因此在本次违法行为中对林某最高收取滞纳金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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