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赣州毕业生档案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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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案接收业务办理已落实就业单位的:
1、就业单位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 , 在就业单位办理档案接收 。
2、就业单位为不具备档案管理权限的企业:经开区和蓉江新区登记注册的企业、章贡区范围内的市属企业在赣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办理档案接收;章贡区范围内的区属企业在章贡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办理档案接收;其他县(市、区)在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办理档案接收 。

3、就业地在赣州市外,且单位不具备档案管理权限,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办理档案接收 。
未落实就业单位的:

1、经开区、蓉江新区户籍的在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办理档案接收 。
2、县(市、区)户籍的在户籍所在地县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办理档案接收 。确认档案到达存档地后 , 本人持身份证(社保卡)的原件(电子证件)办理档案接收 。
【档案接收业务可以委托他人携代办人身份证(社保卡)的原件(电子证件)委托办理档案存档 。】

二、档案转出情形及办理
对不符合接收条件的档案,应先到存档地开具调档函后,到档案所在地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
开具调档函:可采取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 。
1、按户籍地原则接收,提供身份证(社保卡)的原件(电子证件);
【赣州市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赣州毕业生档案怎么处理】2、按工作地原则接收,提供身份证(社保卡)的原件(电子证件)、劳动合同材料 。
档案转出:
1、网上办理:仅适用于系统可查询到档案的人员 。提供调档函原件、身份证正反面;
2、窗口办理:提供调档函原件、身份证(社保卡)原件(电子证件);委托他人代办提供代办人身份证(社保卡)原件(电子证件)、委托人手写委托书并按手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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