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居民医保缴费方式汇总 江门市基本医保参保人

江门居民医保缴费方式汇总 江门市基本医保参保人

参保人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分别向户籍、学校、居住地或异地务工人员参保所在地指定的基层服务机构一次性缴纳下一年度全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途不退费) , 按缴费标准依时足额存入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金融账户,并办理使用社保卡金融账户代扣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授权书变更手续(上年度已在社保卡金融账户上缴费的无需办理) , 统一应用社保卡由银行代扣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
对于暂未领取社保卡或者应用社保卡扣缴渠道尚未畅通的参保人,需在代办银行开设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账户,将缴费金额足额存入个人指定缴费账户 。居民医保参保人个人缴费可由各市(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委托银行电子结算中心代扣代缴 。

1.以村委会指定账户集体办理参保缴费的,按个人缴费标准,将缴费金额足额存入村委会指定账户,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
2.新参保的城乡居民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社保卡或开户银行存折(卡,下同)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基层服务机构(蓬江区的参保人到一门式公共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
【江门居民医保缴费方式汇总 江门市基本医保参保人】3.非本市户籍的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含港、澳、台、华侨学生)、中职技校(含民办中职技校)和中、小学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学生 , 以及幼儿园、托儿所儿童参保缴费 , 由学校统一组织、统一收费、统一登记造册、统一在学校开设的银行账户或学生个人开设的银行账户代扣缴费,并由学校所在地基层服务机构统一办理参保缴费登记手续 。

4.持有我市居住证的人员持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扣费银行账户和委托商业银行(金融机构)划缴税(费)三方协议书等,到居住地基层服务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居住证到期后自动停保 , 自动停保当年若已缴费成功可按规定享受当年全年医保待遇,次年未重新申请参保的停止享受待遇 。参保人若需在次年继续参保,应持新的有效居住证到居住地基层服务机构按规定重新办理参保手续 。

5.困难居民参保由各市(区)医疗保障局(分局)会同民政、残联、乡村振兴和社保等部门组织基层服务机构、村(居)委会实施,通过信息共享落实参保缴费 。
6.中途参保人员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当年可中途参保 , 按全年缴费标准缴纳居民医保费用:
1)本市户籍和异地务工人员的新生儿
2)当年本市新入学(含幼儿园、托儿所)或转学(含幼儿园、托儿所)的非本市户籍在校生
3)当年本市户籍的就业转失业人员(含跨年按规定领取完失业保险金人员)
4)当年本市户籍的职工退休人员(指未达到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最低累计缴费年限,且不选择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5)本市户籍的当年退伍军人、刑释人员和市外户籍新迁入人员
6)当年申领我市居住证的人员
7)未参保的困难居民
除上述人员外,当年没有在规定期限集中缴费的 , 不能补缴,只能在下一年度参保缴费 。新生儿需持入户后的户口簿等资料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
参保人还可通过以下平台进行缴费
1.“广东税务”公众平台
2.“粤医保”微信小程序
3.“粤省事”微信小程序
4.“粤税通”微信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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