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区关于举报非法储存、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通告
金平区广大人民群众:
为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规范燃气市场秩序,坚决打击燃气行业非法经营行为 , 彻底铲除“黑气点”生存土壤,确保居民用上“安全气、放心气”,金平区住建局决定实行有奖举报制度 。现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金平区行政区域内非法储存、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违法现象等线索 。举报内容要真实可靠,相关资料要真实有效 。
二、举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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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举报电话0754-88993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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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可通过邮箱(1750573462@qq.com)进行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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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可通过信件方式进行举报 。通信地址:汕头市金平区利安路1号升达大厦六楼金平区住建局,邮编515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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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可直接到汕头市金平区利安路1号升达大厦六楼金平区住建局金平区住建局615室进行举报 。
三、举报奖励
根据举报的线索 , 查获数量20瓶以下的,给予1000元现金奖励;20至50瓶的,给予1500元现金奖励;50至100瓶的 , 给予2000元现金奖励;100瓶以上的,给予3000元现金奖励 。举报受理单位会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对实施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四、保密规定
金平区住建局将为举报人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向任何人、任何单位透露举报人的有关情况 。
本公告由金平区住建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
汕头市金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汕头金平区举报非法储存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通告】2021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