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月缴存额上下限

上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月缴存额上下限

自2021年7月1日起 ,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9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20年月平均工资 。2021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至7%,由单位自主确定;单位可以自愿参加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 , 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至5% 。2021年度本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如下:类型
单位和个人

缴存比例
【上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月缴存额上下限】月缴存额
上限
月缴存额
下限
住房公积金
各7%
4342元
348元

各6%
3722元
298元
各5%
3102元
248元
补充住房公积金

各5%
3102元
248元
各4%
2482元
198元
各3%
1860元
148元
各2%
1240元
100元
各1%
620元
50元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符合规定情形的 , 可以按照《上海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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