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对象 辽宁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丹东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对象 辽宁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丹东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对象为具有丹东户籍、14岁以下残疾儿童 。
① 0-7岁在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方面有出生缺陷和发育异常,需要进行手术和康复训练的儿童 。(有无办理残疾人证均可) 。其中符合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条件的0-3岁听力、肢体等残疾儿童享受早期干预试点项目 。

② 8-14岁听力(言语)、肢体重度残疾儿童需持一级、二级残疾人证 。
办理路径:各县(市)区残联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丹东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对象 辽宁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办理,申请前,请先拨打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残联电话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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