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自首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受贿罪自首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受贿罪自首的认定标准:一、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二、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三、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 , 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四、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 , 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 , 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 。【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 ,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 , 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 , 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 , 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
【受贿罪自首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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