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市管旅游景区(点)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
车型
收 费 标 准
小车
5元/辆·次
大车
10元/辆·次
超大车
15元/辆·次
摩托车
2元/辆·次
备注:投资较大、停车位在200个以上,3A级以上旅游景点申请后经批准收费标准可单独制定 。
根据停车设施投资主体和经营性质,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 。
(一)下列停车设施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1.依法施划的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
2.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
3.机场、车站(含火车站、公路客运站)、旅游景区(点)等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配套停车设施;
4.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立医院、公办学校以及政府投资建设的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文化艺术中心、体育馆、公园等配套的具有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
5.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的其他停车设施 。
(二)下列停车设施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宝鸡市市管旅游景区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除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设施以外,由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如:商场、宾馆、酒店、餐饮、娱乐场所、物流园区、批发市场、办公写字楼等建筑物配套的停车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