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
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 , 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 , 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
3、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
公司股东变更的三种情况:
1、增加公司股东;
2、减少公司股东;
3、涉及到公司人员职务变更的股东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公司监事变更) 。
【公司股东变更有什么步骤】以上三种情况是公司股东变更的主要形式,无论是哪一种形式 , 都需要向工商、税务机关提交规范的变更登记材料,只不过在细节上有所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