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余姚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政策 2021年余姚市小升初入学政策( 三 )


2、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本校小学部直升对象升入初中部 。也可以选择不直升,参加非本校初中招生 。
第二阶段:第一阶段未被录取者自动进入第二阶段招生程序 。公办学校继续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对所有进入本阶段的招生对象进行分类排序,并依次录取 。
1、按顺序录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但属于公办学校第一批次录取的三类学生;
2、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监护人)户籍、家庭住房(须父母或监护人、本人住房)均在学区内,但房产证在2021年5月8日后取得的,该房产有其他家庭孩子在学区小学或者初中就读的;儿童少年的户籍在学区内,父母双方无住房且全家寄居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籍和住房均在学区内的,但房产证在2021年5月8日后取得的,该房产有其他家庭孩子在学区小学或初中就读的;
3、城区或乡镇(街道)拆迁户在城区或本乡镇(街道)有安置新住房,但住房与户籍分离的;拆迁后未购置住房而在城区或本乡镇(街道)租房的;
4、有本市户籍,但父母双方均为丧失监护能力的残疾人,跟委托监护人生活在一起,要求在委托监护人所在的学区学校(户籍和住房均须在该校学区内,下同)就读的;
5、有城区或乡镇(街道)户籍,父母离婚的适龄儿童少年(主要根据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上的关于小孩及住房的判决来确定其就读学校)若住房判给一方,小孩随另一方寄居在城区或本乡镇(街道)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要求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所在的学区学校就读的;
6、儿童少年父母在学区内有住房(且须一年以上),户籍不在本住房所在地,且该住房内无其他家庭孩子在学区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当学区学校有空余学额时,可安排入学,当申请人数超过学校空余学位数时,按照房产证取得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额满为止,超出部分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
7、有本市户籍,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或在国外留学,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寄养在在姚亲属家庭,要求在亲属所在学区学校就读的;
8、本市山区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均在城区或乡镇(街道)工作、居住一年以上,且父母一方在工作地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截止报名时仍在缴纳);
9、随迁子女量化积分入学,入学办法:公办义务段学校分区域按量化积分确定随迁子女录取名单;区域划分分别由市教育局和乡镇(街道)教辅室公布;以区域为单位,根据能提供的学位数,以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只计一方,靠高计)量化积分从高到低排队录取;录取的新生,由市教育局或乡镇(街道)教辅室在相应招生区域内公办学校统筹安排入学;
10、有其他特殊情况,应该由市教育局或者乡镇(街道)教辅室统一安排入学的 。已被公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再作为民办学校的补录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招收各类特长生 。
(五)时间安排
各校要严格按照《2022年余姚市义务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确定本校招生工作安排,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各学校在宣传时,不得作升学承诺 。各校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合理制定招生宣传方案 。公办学校不得以“帮扶”“集团化学校”“联合办学”等名义参与民办学校招生宣传 。
四、工作要求
1、推行“阳光招生”
各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落实一名校级领导具体负责招生工作,招生中重大、疑难问题要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量决定 。坚持公开、便民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招生信息公告制度,学校应通过本单位网络平台、校门口张贴招生简章等多种形式的,及时公开招生的相关信息,内容包括:招生计划(包括招生人数、班级数、班额等)、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咨询方式、举报电话和所需资料及注意事项等 。招生结束后学校要在学校网站或者校门口等向社会公布新生录取名单,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认真做好报名家长学生的接待、服务工作,切实为学生报名入学提供便利 。各乡镇(街道)教辅室要公布招生咨询电话,报名期间至少设立一个现场服务点,提供现场咨询,指导、帮助网上报名有障碍的家长完成网上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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