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什么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可以获得全额补助?

清远什么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可以获得全额补助?
清远市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全额救助(补助)的人员范围
序号
特殊人群名称
包含特殊人员类别范围
1
特困供养人员
特困供养人员
2
孤儿
其他符合纳入救助范围的“困境儿童”
【清远什么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可以获得全额补助?】3
建档立卡贫困户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4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低保户人员
5
低收入家庭成员
1.老年人(60周岁)
2.未成年人
3.重度残疾人
4.重病患者
6
军烈属
1.残疾军人、红军失散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2.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3.参战涉核军队退役人员
4.“五老”人员(即老堡垒户、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老党员、老苏区干部)
7
纯二女结扎户
纯二女结扎户人员
8
重度残疾人员
(Ⅰ至III级)残疾人员
9
未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特殊人员
无名氏精神病患者、强制医疗精神病患者、麻风病患者、符合纳入救助范围的尘肺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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