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惠民保怎么报销 2022桂林惠民保理赔须知( 三 )


①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②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 , 并按期到相关部门登记注册;
③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治医师或者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职称证书》;
④确诊或开具处方时 , 属于与处方适应症治疗相关的临床科室 。
2、药品申请
如开具处方的医院无相应药品 , 则须凭处方及其被审核通过后获取的购药凭证等材料前往保险人指定的药店购买药品 。本产品支持预约送药上门服务 , 在指定的药店购买的符合本产品约定的特定高额药品费用 , 被保险人需先行支付药品费用 。
3、处方审核
本产品将按照约定的保险责任对被保险人的药品处方进行审核 , 根据被保险人的处方等相关申请材料 , 如果审核出现以下特殊问题 , 本产品将有权要求补充其他与药品处方审核相关的医学材料 。药品处方审核的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①提交的被保险人特定高额药品相关的医学材料 , 不足以支持药品处方的开具或审核;
②医学材料中相关的科学检验方法报告结果不支持药品处方的开具 。
如药品处方审核未通过 , 本产品不承担相关保险责任 。
4、责任二基本医保目录外恶性肿瘤及罕见病特殊药品以本产品中《桂林惠民保特定高额药品目录》为准 , 详见该须知附表1 , 对应的指定购药药店清单见附表3 。
四、注意事项
【理赔时效】
1、保险公司在收到申请人保险金给付申请及相关理赔资料后 , 将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定;情形复杂的 , 在 30 日内(但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的期间不计算在内)作出核定 。
2、对性质明确、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件 , 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 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赔款划入受益人指定银行帐户;
3、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 , 保险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
【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大额保险的约定】
1、 被保险人未使用所属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大额保险先行报销结算的 , 基本医保目
录支付范围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补偿责任(保障责任一)不承担保险责任 。
2、 被保险人未使用所属基本医疗保险先行报销结算的 , 住院治疗发生医保目录外个
人自费费用补偿(保障责任三)不承担保险责任 。
3、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地变更:保险期间内 , 由于工作等原因 , 被保险人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至其他城市的 ,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在本产品约定范围内的合理医疗费用 , 经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 , 可向本产品申请理赔 , 申请时须同时提供被保险人购买本产品时是桂林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有效证明 。
【异地报销】
已经备案在桂林市外、中国大陆境内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医 , 基本医保目录支付范围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降低为60% , 住院治疗发生医保目录外个人自费费用报销比例降低为40% 。未经备案转往桂林市外、中国大陆境内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医 , 基本医保目录支付范围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降低为40% , 住院治疗发生医保目录外个人自费费用报销比例降低为30% 。对于在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 基本医保目录支付范围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补偿责任(保障责任一)及住院治疗发生医保目录外个人自费费用补偿责任(保障责任三)均不承担保险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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