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区人才计划 2020姑苏领军人才计划申请指南( 二 )


企业创新人才主要支持到苏州科技型企业领衔科技创新工作,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的创新人才 。基本条件如下:
(1)拥有博士学历学位(对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到硕士);
(2)具有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关键岗位5年以上相关研发或管理工作经历,并取得较为突出业绩,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成果;
(3)2018年7月1日后新引进到苏州企业工作,并于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引进相关手续,引进后能全职连续为企业服务3年以上;
(4)用人单位给予人才的税前年薪一般不低于上年度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28万元以上);
(5)引才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②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③市级高成长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瞪羚企业培育计划入选企业;④建有市级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 。
高校院所创新人才主要支持在苏高校、科研院所上一年度引进的重大人才项目(定向组织) 。
4.区域重点产业领军人才 。支持各地区根据区域特点和先导产业布局,在重点先导产业领域引进的领军人才(团队) 。本专项以区域为主导,由符合条件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申请,经市科技局审核确认后,以市、县联动方式组织实施 。各地区开设专项的基本条件:
(1)围绕先导产业布局,有鲜明突出的重点发展领域(重点发展领域应符合市先导产业规划布局);
(2)有较好的人才基础,近五年该领域入选市级以上领军人才数(去重后)一般应达到30项以上;
(3)有较大的引才力度,该领域新引进的创业人才项目数量(符合2020年第二批姑苏创业领军人才申报条件)一般不低于10项 。
上年度已开设区域重点产业专项的地区一般不得变更产业方向,并须满足条件(3) 。
主要扶持政策
立项的团队、人才可按照《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苏委办发〔2016〕95号)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主要包括:
1.对立项的重大创新团队,三年内给予1000-5000万元的项目资助经费,团队成员享受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相关政策 。
2.对立项的创业领军人才、企业创新领军人才、区域重点产业领军人才,给予100-400万元的项目资助经费和100-250万元的安家补贴;创新领军人才的引才企业可获30-50万元引才奖励 。
3.对立项的高校院所创新人才,给予50-100万元的项目资助经费,引才单位按照《关于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享受相关资助政策 。
4.加强对人才项目的滚动支持 。项目承担期结束后,根据项目验收评估意见,对项目完成情况好,技术先进、发展潜力大,销售额超过3000万元的,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滚动支持 。立项后六年内入选苏州市高成长创新型培育企业库、瞪羚企业库的,再给予100万元项目资助经费 。
5.享受苏州市高层次人才相关生活待遇 。
申报受理
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全程进行网上申报,经企业及人才自主申报、地方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网上评审和面试答辩)、实地考察等程序后择优立项支持 。
1.申报方式
申报人及单位登录苏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kjj.suzhou.gov.cn),进入“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自2月24日开放填报),按要求填写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创业计划书》并上传相应附件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数码照片 。按属地管理原则,各地申报项目由当地科技部门在网上审查并推荐上报 。
2.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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