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区人才计划 2020姑苏领军人才计划申请指南

支持领域
聚焦符合苏州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需求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产业领域,重点引进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纳米技术、生物医药等先导产业领域创新创业的领军人才、团队 。
支持类型和条件
1.重大创新团队 。主要支持在相关重点产业领域已取得杰出成绩,拥有重大原始创新技术或成果,具备解决重大产业技术问题的持续创新能力或成果转化能力,能够引领和推动产业向高端延伸及跨越发展的具有影响力的重大创新团队 。基本条件如下:
(1)团队由领军人才和相关核心成员组成,一般应为5人以上 。成员间的专业结构和职责分工合理,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明确的主攻方向和研究开发目标,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
(2)领军人才应在国际相关领域具有重要的创新地位和学术影响,创新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强,研究水平和成果居本领域、本行业前列,业绩突出,主要精力在苏州 。团队主要成员一般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并有较强的创新能力、较丰富的相关研发及管理经验、较好业绩和成效,全职在苏州工作;
(3)团队于2017年1月1日后在苏州创业或全职到苏州企业、在苏高校及科研院所领衔创新 。院士领衔项目、产业化已有重大突破项目及其他相关的特别优秀项目,来苏时间可放宽到2015年1月1日 。自主创业的团队,企业须已正式设立,且领军人才应为企业主要创办人,并符合姑苏创业领军人才关于股权、出资等相关基本要求;引进的创新团队,应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已到岗工作,且符合姑苏创新领军人才的工作经历、薪酬等相关基本要求;
(4)实施的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能够解决产业发展的重大瓶颈和关键问题,具有显著发展潜力和引领作用;
(5)目前项目已投入经费不低于3000万元(或者上年度实现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生物医药类的项目应已到临床阶段),且能够在未来5年内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项目期内(立项后3年内)新增研发投入不少于3000万元或累计销售8000万元以上(生物医药类的项目应能基本完成临床研究) 。
2.创业领军人才 。重点支持具有较强资源整合能力,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到苏州创业,特别是懂技术、懂市场,在相关领域开创技术新路径、商业新模式、产业新质态,对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起到引领支撑作用的领军人才(团队) 。基本条件如下: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对业绩特别突出的可放宽到本科),具有3年以上相关研发、管理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2)创业项目掌握相关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主导产品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
(3)为申报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主要精力在苏州企业,自然人直接持股的,股权占比一般不低于20%或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且已到位的现金出资(实收资本,不含技术入股)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通过持股公司出资的,除上述条件外,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现金出资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优先支持全职来苏创业的人才(团队);
(4)第一批(上半年)受理2017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之间来苏创业,并完成工商注册、验资等相关工作的创业人才(团队);第二批(下半年)受理2019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之间来苏创业,并完成工商注册、验资等相关工作的创业人才(团队) 。
3.创新领军人才
创新领军人才分企业创新人才和高校院所创新人才两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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