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医保与苏州市级统筹接轨 苏州医保和昆山医保的区别

从7月1日起,昆山市参保人员去苏州市区看病更便利了!
6月30日昆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暨异地就医持卡结算工作推进会召开 。
会议指出从2020年7月1日起昆山市开始实施医疗保险基本政策和待遇标准调整工作,分年逐项有序推进,经过2—3年过渡,全面实现我市医疗保险与苏州市级统筹方案的接轨统一 。
什么是苏州市级统筹?
市级统筹将苏州大市范围内7个县级医保统筹区,统一合并为一个市级统筹区,统一政策、待遇标准和经办服务等,有利于增强制度公平性,提升医保基金抗风险能力,促进大市范围内就业和就医的人员流动 。今年4月起,已实行苏州大市范围内医保基金的统一征收,全市医保基金一个池子、一本大账 。
今年是苏州市级统筹实施的第一年,昆山市医保部门按照调整方案确定的时间表稳步推进,7月1日起实施以下政策调整,快来一起来看看吧 。
01、归并简化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苏州大市范围内异地就医政策
苏州市级统筹后,居民医保苏州大市范围内转外门诊费用能不能报?
啥时在苏州大市范围就医“一卡通”?
为回应参保群众的热切期望,进一步便捷优化参保人员异地就医,
昆山市在过渡期内率先对苏州大市范围内异地就医政策进行归并简化 。
将我市居民医保苏州大市范围内转外门诊费用新增纳入报销范围,报销比例在调整市级统筹对应项目前暂仍执行我市原有规定 。
归并简化苏州大市范围内转外和居外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取消居住证明或有转诊资质的医院出具的转外就医证明,参保人员可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前往各医保经办窗口、有转诊资质的医院,或通过昆山人社在线微信公众号原异地就医备案网上办理通道,申请办理苏州大市范围内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
归并简化苏州大市范围内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后,参保人员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在本市和苏州大市范围内异地就医二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实行递减制,其中第二次为标准的50%,第三次及以上起付标准为100元 。
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参保人员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就医地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应持社会保障卡直接划卡结算 。
原已办理过苏州大市范围内转外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的,一年有效期在今年下半年到期的,不需重复办理,有效期自动延续 。
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直接到苏州大市范围内就医地异地就医的,暂仍执行原有关降低报销比例规定 。
也就是说,7月1日起,我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前往苏州大市范围内异地就医,不仅居民医保门诊费用也可纳入报销范围,而且简化了登记备案手续,免去了提供异地居住证明或办理转诊转院证明这道环节,由此极大方便了我市参保人员大市范围内自主就医 。
02、调整部分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限额
取消《关于进一步强化医疗救助精准帮扶因病因残困难人员的通知》(昆人社发〔2017〕21号)中对因病因残困难人员在本市公惠医疗机构就医,当年度门诊累计救助费用超过5000元以上的部分,应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报销的规定 。上述超过的部分,改为继续直接划卡实时救助 。
调整职工医保Ⅰ类特殊病种人员(恶性肿瘤经放化疗治疗、重性精神病)在本市可使用统筹基金的定点医药机构门诊费用直接划卡结算限额,限额由当年度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累计2万元提高至5万元 。超过5万元以上的门诊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应继续在定点医药机构划卡结算,全额自费后持有效凭证至本市医保零星报销窗口申请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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