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摩托车使用年限 无锡摩托报废年限

无锡摩托车使用年限
【无锡摩托车使用年限 无锡摩托报废年限】两轮电动车上机动车牌照后,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第五条规定,江苏省摩托车使用年限作出如下规定:
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0年;其他摩托车,包括轻便两轮摩托车、轻便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和边三轮摩托车使用11年 。
上牌资格
请在购买普通二轮摩托车(包含电动摩托车)之前,请带好本人身份证,摩托车驾驶证,户口外地的带好居住证及房产证,先到东亭综合科(黄巷江海西路201号)2号楼大厅9号或2号窗口核查上牌资格 。
办理普通二轮摩托车登记上牌范围和对象:属于本市锡山区(东亭镇、安镇镇、羊尖镇、东北塘镇、东港镇、锡北镇、鹅湖镇)、惠山区(堰桥镇、前洲镇、玉祁镇、洛社镇、阳山镇、钱桥镇)、新区(梅村镇、坊前镇、硕放镇、鸿山镇)和滨湖区(太湖镇、滨湖镇、华庄镇、胡埭镇、马山镇)等地区常住户口居民以及具有本地驾驶证并在上述地区买房的非本市居民;户口所在地不在主城区摩托车限制通行区域范围以内;具有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资格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