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启东市全面实行电子通行证制度的通告

关于在全市全面实行电子通行证制度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全市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启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21日零时起在全市全面实行电子通行证管理制度 。现就办理电子通行证事宜通告如下:
【南通启东市全面实行电子通行证制度的通告】一、办理须知
电子通行证是启东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定的居民进出其主要居住地的通行证件,该证件由启东市公安局发布供启东市居民在线办理,居民进出居住地必须按规定出示存储在手机上的电子通行证,接受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查验和指挥 。
没有智能手机的未成年人和老年人持原有纸质通行证通行,并在规定期限内逐步过渡到使用电子通行证纸质版 。
二、办理方式
填写上传本人真实的身份及照片信息,经自动验证后生成电子通行证 。一张身份证、一个手机号码只能申请一张电子通行证 。
三、办理要求
1、电子通行证根据本人填报的主要居住地生成;通行证上展示的其它居住地址,在进出该居住地时供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查验参考,其它居住地址不得超过2个 。
2、办证人必须如实填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填报虚假信息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或有其它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四、使用管理
通行证仅限本人在疫情防控期间使用 。
特此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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