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现役军人结婚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现役军人结婚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已注销的户口簿或者户口注销证明 。
【南通现役军人结婚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
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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