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尚志市教育局 2022哈尔滨尚志市招生工作安排

尚志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工作的通知
一、工作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持续推进落实中小学“四零承诺”,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规定 。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任何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招收特长生 。
(二)划片招生原则 。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村组、居民委等,划定居住区的入学学区,确定就学学校 。
(三)阳光招生原则 。通过“哈尔滨市教育局服务号”、电视或广播或张贴招生公告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家长和社会公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实现“阳光招生” 。
(四)“两个一致”原则 。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一致(住宅产权人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集体户口和产权不足100%的住宅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 。
二、小学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在我市居住,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需暂缓入学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其户籍地所在学区小学提出推迟一年入学的申请,由学校报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 。延缓入学期满,没有特殊原因的应及时入学,确需继续延缓入学的,要继续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继续延缓入学 。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 。未按时提出申请,擅自延缓入学的超龄儿童,由教育局统筹安置入学 。
(二)入学条件
适龄儿童按“两个一致”原则在学区学校入学 。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由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相对就近是指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资源配置状况、义务教育适龄学生的分布和需求状况,将学生安排到交通可以到达、有空余学位的辖区内公办学校就读,而不是指绝对地理位置的最近) 。
(三)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 。适龄儿童家长须于6月10日-20日,在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通过微信搜索并关注公众号“哈尔滨市教育局服务号”注册登录)进行入学报名并上传相关入学信息,每名学生只能申报一所学校 。因自身原因延误和影响新生入学的,后果自负 。
尚志镇、苇河镇、亚布力镇适龄儿童未提交有效材料或所报学校学位已满或超过报名时限,统筹安排到其它相对就近且尚有学位的学校入学;其他乡镇小学的适龄儿童超过网上报名时限,到户籍或实际居住地所在乡镇学校进行补报 。
(四)报名材料
在尚志镇、苇河镇(林区)、亚布力镇(林区)小学入学报名,须提交适龄儿童及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簿;适龄儿童的父母(法定监护人)名下的住宅产权证(外市县无住宅产权证,须提交学生及家长的居住证) 。如适龄儿童与父母其中一方户籍同册,住宅产权证为父母的另一方,须同时上传父母结婚证 。
尚志镇、苇河镇(林区)、亚布力镇(林区)随迁子女无以上实际居住地佐证材料的,须提交户口及父母在尚志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营业执照、经商许可证(无证照的,提交务工单位证明)、租房协议、房屋出租人的住宅产权证复印件 。随迁子女提交材料中同一房屋住宅产权证只能作为一个房屋承租人家庭的子女的居住佐证材料,否则视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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