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四 )


我市在外地就读的(外地返乡)小学毕业生 , 可以返回户籍所在区、县(市)就读初中 。
公办小学、民办小学、民族小学、外地返乡小学毕业生 , 要求回户籍所在区、县(市)公办初中就读的 , 应分别向毕业公办小学、毕业民办小学、毕业民族小学、户籍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提出申请 , 由学校或教育局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 , 家长在“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填报回户籍所在区、县(市)就读初中申请 ,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 , 由户籍所在区、县(市)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
4.切实做好俄语班招生工作 。
允许哈尔滨市嵩山中学校、哈尔滨市实验学校、哈尔滨市群力经纬中学校、哈尔滨市第39中学校、哈尔滨市第31中学校等5所学校的俄语班在全市范围内(不含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山镇第一中学校、哈尔滨市松北区乐业镇第一中学校对口小学应届毕业生)招生 。
允许哈尔滨市文府中学、双城区第6中学的俄语班在其所在区范围内招生 。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山镇第一中学校、哈尔滨市松北区乐业镇第一中学校的俄语班在各自的对口小学应届毕业生中招生 。志愿到初中俄语班学习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 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允许招收俄语班的学校报名 。报名人数超过学校俄语班招生计划数时 , 学校应采用电脑派位方式招生 , 不得超计划招生 。俄语班招生在6月18日前完成 。俄语班招生结束后由学校填写招生名册 , 经区教育局审核 , 报市教育局备案 , 统一提档 。
5.报名招生时间安排 。
6月28日-7月1日,家长在“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进行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公办初中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入学信息 。
7月12日 , 所有报名但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数据导入“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 。
7月13-14日 , 对报名民办初中但未被录取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信息进行补充 。
7月31日前 , 完成公办初中入学信息核验 。
8月2-5日完成公办初中录取确认(含完成小学升对口初中学生信息导入和补充) , 并陆续发放公办初中入学告知信息 。
(三)民办学校招生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有关工作的通知》(黑教基函〔2022〕69 号)《哈尔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细则》(哈教规〔2020〕1号)和《2022年哈尔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流程》(〔2022〕-13)执行 。
(四)做好特殊群体招生入学工作
1.妥善安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优先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 , 接收残疾儿童少年就学的普通学校要做好随班就读教育 , 任何普通学校不得拒绝接收 , 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各区、县(市)要充分发挥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的作用 , 健全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入学评估机制 , 完善教育安置办法 , 切实落实好“一生一案” , 科学合理安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 。
2.做好民族学校招生工作 。在坚持自愿的前提下 , 优先安排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到本民族学校就学 。到本民族学校入学的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 , 原则上应到户籍所在区、县(市)民族学校就学 , 户籍所在区、县(市)没有本民族学校的可到我市其他本民族学校就学 。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不到本民族学校就学的 , 享受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同等待遇 , 可到户籍所在区、县(市)学区学校入学 。对有空余学位的民族学校 , 可以招收其他民族学生 , 混合编班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