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缴费指南

一、征缴模式:
灵活就业养老保险日常业务由缴费人按照相关缴费标准自行申报缴费;特殊业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统称经办机构)核定,税务部门征收 。
二、缴费方式
缴费人可以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自助终端和税务窗口缴费;
三、缴费期限
养老申报缴费业务受理期:2021年10月1日—2021年12月25日 。
四、缴费流程
(一)参保登记
新参保缴费人,在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并选择参保险种,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将参保登记信息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实时传递到税务部门,税务部门业务系统自动完成自然人信息与参保登记信息的匹配关联 。
(二)申报缴费
一是缴费人自行缴费的,可以通过 “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河北税务手机APP”完成 。
“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流程:进入公众号,点击左下角“业务办理” 。
点击“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右侧的“去缴费>>”,进入灵活就业养老缴费界面;
如界面提示有核定信息未缴费(见下图),说明社保为该用户做过核定数据或补缴数据,选择提示框的“去缴费”按钮进入“灵活就业养老核定缴费(含补缴)”界面;选择提示框的“取消”进入“灵活就业养老自主缴费”界面 。
二、如果界面未展示出缴费人“每月金额”及“缴费基数”,则在下方提供每月缴费档次快捷选择并可以自定义修改“每月金额”,每月缴费金额修改上下限为649至3245.4元,确定每月缴费金额后点击“下一步”按钮,界面弹出“缴费信息确认”提示;若查询到缴费人本年已确认的缴费基数有低于最新缴费基数下限且已缴过费时,则将按照本次确认的每月缴费金额标准计算已缴月份的补差额,确认后将不能再次修改;缴费人点击“确定”后生成缴费信息,点击“缴费”按钮即可进行缴费 。

廊坊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缴费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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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缴费人到税务经办窗口、自助终端进行缴费的,持银行卡、身份证到税务大厅办理 。
三是缴费人委托廊坊银行代扣的,缴费人在医保部门核定缴费金额后,税务机关将批扣清册传递给廊坊银行,廊坊银行按照清册从个人银行卡中扣除医保费用,批扣成功后,税务局汇总入库 。
(三)凭证打印
灵活就业人员需要打印《完税证明》的,待费款成功15个工作日后,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费款所属办税服务厅窗口、自助办税终端渠道打印《完税证明》 。
六、注意事项
核对参保信息
“个人社保缴费”功能,缴费人输入身份证号即可查询有效的参保信息,方便缴费人根据参保险种和参保地选择缴费 。
同时,缴费人也可通过该模块核对参保信息,发现参保险种、参保地区、姓名错误的,可联系参保所在地税务大厅作废错误参保信息,翌日到参保地社保(医保)经办机构修改信息并传递税务部门 。
变更身份信息
缴费人在社保(医保)变更身份证号、姓名后,仍需到参保地税务大厅做变更,或在税务大厅作废参保信息后由社保(医保)重传信息,否则只能按原有身份证号在税务端查询参保信息 。
查询不到参保信息
税务端查询不到参保信息的,请根据提示到社保业务窗口办理非关键信息的维护 。
【廊坊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缴费指南】养老保险咨询电话:0316-607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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