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贺兰县2022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贺兰县2022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22〕79 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 2022 年全区高中阶段招生计划的通知》(宁教发规2022〕123 号)、《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 年银川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银教发〔2022〕103 号)等文件精神及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县生源实际,现就做好全县 2022 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
一、招生任务
今年普通高中计划招生 1817 人(含艺术体育特长班),共34 个教学班 。职业高中(职业中专)计划招生 1322 人 。
(一)普通高中招生
1.招生原则 。
普通高中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录取原则,根据中考成绩和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同时需满足区域和学校发展相对均衡的要求 。各高中学校起始年级班额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班额招生,不得超过 54 人/班 。
2.招生计划 。
(1)贺兰县第一中学高一年级普通高中计划招收 1019 人,共 19 个教学班 。
(2)贺兰县第二高级中学高一年级普通高中计划招收 698人,共 13 个教学班 。
(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管理要求,贺兰县第一中学、贺兰县第二高级中学各开设一个艺术体育特长班,学生人数分别为 50 人(贺兰县第一中学艺术体育特长班艺术生 20 人,体育生 30 人;贺兰县第二高级中学艺术体育特长班艺术生 40 人,体育生 10 人) 。
3.招生办法及照顾政策 。
(1)招生办法 。
①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宁教基〔2018〕105 号)和 2022 年教育厅给我县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择优录取的方式分片招生 。
②艺术体育特长班由贺兰县第一中学、贺兰县第二高级中学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方案,报教育体育局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示,组织人员进行宣传、报名、资格初审、专业测试,并将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并上报教育体育局 。教育体育局成立资格复审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学生进行复核,确定最终录取名单,由教育体育局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
(2)照顾政策 。
①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以及符合条件的因公伤残公安子女、烈士子女 。现役军人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军人的子女,以及烈士子女,中考总成绩加 10 分(以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市级以上公安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
②现役军人在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以及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立二等功或 2 次三等功、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中考总成绩加 8 分 。
③少数民族(以户籍为准,凡有民族成分变更轨迹的,以当地宗教局审核结果为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以县级以上侨办、台办出具的证明原件等为审核依据)和现役军人驻一般地区部队子女,中考总成绩加 5 分 。
④残疾考生(须持有二代残疾证)在中考综合素质测试中对实际残疾所丧失能力的科目予以照顾,未在综合素质测试中予以照顾的,中考总成绩加 5 分 。
⑤国家综合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的照顾按照《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宁消﹝2021﹞83 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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