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关于全面落实共建无疫家园全民行动主体责任的通告


白云区关于全面落实共建无疫家园全民行动主体责任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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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关于全面落实共建“无疫”家园全民行动主体责任的通告
(第179号)
广大市民朋友,各相关单位:
当前,全国疫情形势严峻复杂,疫情波及面不断扩大,外防输入压力与日俱增 。为进一步织密织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网,保障全区生产生活平稳有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决定在全区开展共建“无疫”家园全民行动 。现就切实履行共建“无疫”家园主体责任提出如下要求:
一、落实个人主体责任,创建“无疫”家庭
(一)自觉、规范佩戴口罩 。不戴口罩不出门,出门必戴好口罩 。各单位、各公共场所要在入口处醒目设置佩戴口罩提醒,并劝导未佩戴口罩者谢绝入内 。
(二)不扎堆、不聚集 , 不随地吐痰,公共场所与人保持1米距离,进出场所自觉扫场所码 , 非必要不到人群密集场所 。
(三)疫情期间非必要不走亲访友,不组织家庭聚餐,不邀请涉疫地区的亲戚朋友来家里做客(留宿) 。
(四)自觉参与所在社区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 。
(五)严格遵守管控区域的管控要求,积极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如实告知相关情况,不瞒报谎报 。
(六)积极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志愿服务,为守护“无疫家园”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
(七)跨区通勤人员 , 落实核酸每天一检,工作生活“两点一线”,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
(八)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等症状时,应立即做好个人防护 , 到就近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不乘坐公共交通 。
(九)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落实防控措施,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 不聚众滋事,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
(十)对身边不严格落实以上主体责任的个人,及时提醒,共筑全区全民防疫良好风尚 。
二、落实出租屋主(二手房东)主体责任 , 创建“无疫”楼栋(出租屋)
(一)精准做好租客管理 。精准掌握租客名单底册 , 组织租客按时检测核酸不漏1人,告知租客不去涉疫地区(场所),不邀请(留宿)涉疫地区来人 。
(二)严格落实租客涉疫风险排查报备 。严格新入住租客涉疫风险询问排查,对一周内有涉疫地区(场所)旅居史人员及时向村(居)报告并按规定落实管控;每天排查在住租客是否去过涉疫地区(场所),发现相关情况第一时间向所在村(居)报告 , 并协助村(居)落实租客居家管控 。
(三)协助村(居)落实楼栋管控及服务保障 。高风险区、临时管控区内的出租屋主(二手房东)是本楼栋人员管控、服务保障的直接责任人,按村(居)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
(四)对不报告房屋出租情况、不配合政府和村(居)开展工作的出租屋主(二手房东),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
三、落实属地及村居(物管)主体责任,创建“无疫”村(小区)
(一)全面摸清人屋底数 。通过摸排城中村实有房屋底数 , 构建起由居住人员、屋主(或楼栋长)、房屋中介机构等自主申报,由出租屋管理员(网格员)、民警上门补采、核实的“人屋”信息动态采集新方式,实现“人屋”关联 , 信息动态更新 , 落实名单化管理 。
(二)以网格为单位落实物理围合管理 。各镇(街)要细化城中村(物业小区)最小网格(服务管理单元),明确各网格网格长、片警、楼栋长并上墙公布 。完善村(居)、综合网格和最小服务管理单元三级网络 。
(三)合理设置出入口,强化人员进出查验管理 。在出入口安装电子查验设备、张贴出入场所码 。设立专人专岗,落实全天24小时值班值守并预留应急通道 。严格督促进出人员规范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 。进出城中村(物业小区)需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核酸采样记录,围合管理区非必要不接受非居住人员来访 。发现红码或7天内有涉疫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防控办报备并落实管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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