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有变!广东正式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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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丨吴文汐

编 辑丨周上祺
图 源丨图虫
近日,广东省能源局、南方能监局联合发布《关于2023年电力市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 。
《通知》中明确,落实国家关于有序推动全部工商业用户进入电力市场的要求,2023年广东电力市场规模约为5500亿千瓦时,包括直接参加市场交易电量和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电量 。这一规模与2022年持平 。
但年度交易规模却有了一定的变化,《通知》中安排年度交易规模上限3000亿千瓦时,相比2022年的3150亿千瓦时,减少了近5% 。但2023年可从市场直接购电的用户电量规模从2022年的4800亿千瓦时,增加到了4900亿千瓦时 。
值得一提的是 , 广东此次《通知》首提“一次能源价格传导机制”和“售电公司收取浮动费用”等内容 。
受访专家表示 , 当前的传导机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疏导火电企业的成本压力,但其实目前,前端购买煤炭的渠道很多时候价格是高于发改委指导价格的 。要想真正缓解火电企业的压力,从亏损转为正向盈利 , 还是需要煤价整体降下来,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比较困难 。
同时,多位业内人士认为,一次能源价格传导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还会面临很多困难 , 未来传导机制能否真正落地还有待观望 。
适时启动一次能源价格传导机制
《通知》中明确,根据国家最新政策规定,当一次能源价格波动超出一定范围时 , 视市场运行情况启动一次能源价格波动传导机制 。
具体而言,当综合煤价或天然气到厂价高于一定值时,煤机或气机平均发电成本(扣减变动成本补偿后)超过允许上浮部分,按照一定比例对年度或月度等电量进行补偿,相关费用由全部工商业用户分摊 。当综合煤价或天然气到厂价低于一定值时,煤机或气机平均发电成本(扣减变动成本补偿后)低于允许下浮部分,按照一定比例对年度或月度等电量进行回收,相关费用由全部工商业用户分享 。
华北电力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袁家海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在发改委规定的20%的电价涨幅范围之下,如果煤电超过限价范围之后还有燃油成本没有被消化,达到一定水平,可以通过一次能源价格传导机制将成本由全体用户分摊,这一点是比较大的突破 。
今年上半年,伴随煤价逐步上涨,我国火电企业多数遭遇成本压力,出现经营亏损,盈利能力有待修复 。中电联10月发布的《2022 年三季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显示 , 今年前三季度,全国煤电企业因电煤价格上涨增加成本2600亿元左右,大型发电集团超半数以上煤电企业处于亏损状态,部分现金流紧张 。
中电联11月14日发布的中国电煤采购价格指数(CECI)周报数据显示,进口指数到岸综合标煤单价已连续两周小幅上涨,当期CECI进口指数到岸综合标煤单价1670元/吨,环比上涨3.5% 。
广东省作为进口煤占比相对较高的省份,省内沿海火电厂盈利压力较大,这在一定程度上会打消火电企业的发电积极性,对能源保供造成影响 。中国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秘书长彭澎向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人员表示,对于广东这一制造业大省而言,当务之急是保供电,特别是在目前的经济结构下,可以忍受一定程度的电费上涨 。所以在现有的机制下,不能再继续让火电企业亏损,出台相应政策是具有必要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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