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通报郴州嘉禾县在集中隔离管控的密接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11月24日通报郴州嘉禾县在集中隔离管控的密接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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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者:曾某锋,男,41岁 。11月23日下午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 。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
根据初步流调,其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19日
06:50 驾驶货车(湘L-C6598)到嘉禾县碧桂园2期工地卸货,停留约1小时 。
09:20 到珠泉镇荫溪村车头桥三岔路口加油站附近的A0专业维修店焊接水箱,停留约1个小时 。
10:35 将货车停在维修店附近后骑摩托车返回珠泉镇乌田村10组家中(下同) 。
13:00 左右到同村村民家串门 。
11月20日
09:46 自驾车到永州市宁远县莲花水泥厂 。
10:51 在永州市宁远县莲花水泥厂装货 。
11:36 从宁远莲花水泥厂出发到嘉禾 。
12:51 到达嘉禾县珠泉镇安宁村河坝卸货 。
14:23 卸货后返回家中 。
15:01 到同村村民家串门、晚餐 。
19:50 到村内核酸采样点,因排队人员较多未采样 。
20:02 到同村村民家串门 。
21:08 返回家中,未外出 。
11月21日
03:00 在乌田村临时采样点采样 , 后在本村未外出 。
10:10 到本村四方井边洗衣服 。
11:08 返回家中 。
13:45 到同村村民家串门 。
15:01 返回家中 。
21:00 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
11月22日至11月24日在隔离点隔离 。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社区(村)或嘉禾县疾控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0735-6627501、19967525912)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 。请广大市民及来(返)郴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
1.主动报备行程 。从省外或省内有本土疫情的市州入(返)郴人员,须提前48小时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 “入湘报备”小程序或电话等有效方式向目的地报备 。未提前报备的,须在火车站、汽车站、机场、高速公路咨询服务点、国省道第一入郴点现场报备 。
2.完成核酸检测 。从省外或省内有本土疫情的市州入(返)郴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郴,抵郴后立即进行一次“落地检”,前三天每天须完成一次核酸检测(“三天三检”),第五天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
3.落实健康管理 。从省外或省内有本土疫情的市州入(返)郴人员抵郴后不满5天的 , 严禁外出,拒绝探访 。确需外出的,经所在社区批准后,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 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进入公共场所 , 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
4.规范社会活动 。凡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密闭空间、室外人群密集场所,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 参加聚集性活动时,以及从事高风险岗位人员在岗期间,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 主动扫场所码,配合体温检测,出示行程码和健康码,保持1米线社交距离 。机关单位、公共场所、经营主体要安排专人查验、提醒 。
5.配合流行病学调查 。因疫情防控需要接受流行病学调查的,应主动配合、如实报告,不得拒绝或瞒报、谎报病情、旅居史、接触史、活动轨迹等涉疫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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