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故宫无凡品,院长除外


台北故宫无凡品,院长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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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故宫无凡品,院长除外】
台北故宫无凡品,院长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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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雁默】
“只是一般古物……”?台北故宫摔了三件馆藏文物还涉嫌隐匿消息 , 引起舆论痛批,院长吴密察却以轻描淡写的态度面对质疑 。
媒体逼问院长吴密察,3件古物价值25亿元(台币)是否正确?吴院长表示“绝对远远低于你刚才说的数字”,但未敢给出院方的价值评估 。
台北故宫则发出官方声明,3件瓷器依《文化资产保存法》规定,暂行分级列为一般古物云云 , 一方面让痛心者更痛 , 另一方面也给了亲绿舆论一个淡化事态的借口,暗讽社会反应过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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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故宫近期损毁的三件文物(图源:Taiwan News)
让我们厘清楚问题之所在:台北故宫是谁的故宫?谁才能管理好故宫?
10年前,北京故宫也因为发生多次弊端而引起公众质疑,失窃门、哥窑门、瞒报门、拍卖门和屏风门、错字门、会所门、封口门所暴露出来的管理问题,让专家纷纷呼吁引入“外部监督委员会”解决问题 。当时 , 大陆社会便在检讨“故宫是谁的故宫,谁又能管理好故宫” 。
台北故宫的问题又比北京故宫更为复杂严峻 。简单来说,北京故宫至少不会出现“恨国院长”,台北故宫现在却落到“台独院长”手里 。就博物馆的基本定位来看,这是“文化守护者”与“文物保管人”的巨大差异 。
文化守护者,自带神圣职责;文物保管人,则是守墓人 。主要的差距在于情感 , 前者当文物是民族之瑰宝,后者自视为第三方保管人,姿态两异 , 情感落差决定了对文物的不同诠释和管理 , 也决定了文物的不同命运 。
首先从文物的价值说起 。
是文物 , 或只是“一般般”?
谈历史文物的价值,至少牵涉三种面向:其一,市场价值;其二,法律价值;其三,情感价值 。
原则上,台北故宫并没有说谎,“明 弘治款 娇黄绿彩双龙小碗” , “清 康熙款 暗龙白里小黄瓷碗”,“清 乾隆 青花花卉盘”三件摔碎的文物 , 在法律上皆属“暂定的一般古物” 。为何是“暂定”?因为台北故宫约70万件古物的鉴定审查工作至今未完成,此三宝仍在鉴审中,故暂时以此归类之 。
我们泛称为“文物”的文物,在(台湾)法律上依珍贵稀有价值给予三种分级:文物,重要古物,一般古物 。这便是法律规范的价值 。
在行家心中,台北故宫的三宝是“范宽 谿山行旅图”、“郭熙 早春图”和“李唐 万壑松风图”,均属法定的文物等级;民众偏爱的三宝为毛公鼎、翠玉白菜和肉形石,其中仅毛公鼎为文物等级,其余两者是法定的“重要古物”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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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壑松风图(图源:Wikiart)
以上三种分类,总归属于官方定义的“文化资产” , 目前为止 , 台北故宫的“文化资产”总数为1042件:文物267件,重要古物775件,一般古物0件,加总仅占故宫馆藏文物的0.15% 。比例这么低 , 是因为馆藏数量太庞大,界定工作不免拖沓 。
换言之,即便摔坏的三宝属于“暂定的一般古物”,亦属“极少数的文化资产” 。在一般认知下视为文物,庶几近矣,无论怎么看,也绝非吴密察企图混淆认知的“一般般之凡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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