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二 )


(2)C、E学区专项招生小学入学
C、E学区学校先面向本学区户籍适龄儿童招生,法定监护人于5月27日至28日,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本学区学校入学志愿填报 。自愿填报C、E学区学校入学志愿,且符合学校专项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于5月30日至31日,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于6月1日至2日,按要求持相关入学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料审核 。6月9日,组织开展录取并公布结果,已被四川天府新区麓湖小学或四川天府新区香山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不再参加本次录取 。已被专项招生录取的C、E学区户籍适龄儿童,不再享有所填报的本学区志愿学校学位 。
2.第二批次: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小学入学
未被第一批次小学入学录取的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小学入学,分2轮进行 。
(1)第一轮:华阳、正兴街道户籍适龄儿童第Ⅰ轮小学入学
自愿填报四川天府新区香山小学、四川天府新区第三中学(小学部)以及C学区学校入学志愿的华阳街道户籍适龄儿童,自愿填报C学区学校入学志愿的正兴街道户籍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于6月9日至10日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志愿填报 。6月11日至12日,组织开展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
(2)第二轮:各学区户籍适龄儿童小学入学(含华阳、正兴街道户籍适龄儿童第Ⅱ轮小学入学)
未被第一轮小学入学录取的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于6月13日至15日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志愿填报 。6月14日,公布本轮次学校招生计划 。6月16日至17日,组织开展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参加本轮次小学入学电脑随机录取,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6月18日,公布统筹安排结果 。
进藏干部子女等按政策享受与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同等待遇的适龄儿童小学入学,按相应批次小学入学安排,参与报名录取 。
每一个批次(轮次)公办小学入学志愿填报工作结束后,均不再进行该批次(轮次)的补报 。已完成信息采集和资料审核,但未按要求填报志愿的新区户籍适龄儿童以及按政策享受与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同等待遇的适龄儿童,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工作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报名的新区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在新区入学的,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根据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
(五)民办小学入学
新区民办小学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学校招生简章须经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一组织实施,优先面向区内专项招生 。
5月25日,发布民办小学面向区内专项招生公告 。自愿填报新区民办小学入学志愿,且符合学校专项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于5月26日至27日,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于5月28日至29日,按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料审核 。5月29日,公布入学资料审核结果 。5月31日至6月1日,组织开展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凡自愿填报新区民办小学面向区内专项招生入学志愿,且通过资格审核的适龄儿童,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小学网上报名和电脑随机录取 。
6月5日至8日,成都市户籍适龄儿童、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6月16日,组织开展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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