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三 )


6月21日,民办小学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补录的,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公布 。6月25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补录报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报名参加补录 。6月27日,组织开展民办小学补录并公布结果 。
(六)学位确认
6月19日至20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完成学位确认 。
(七)入学告知
1.公办、民办小学完成招生入学录取工作后,以发布公告或发放入学通知书等形式告知适龄儿童家长入学报到相关信息 。
2.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于7月14日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查看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并按要求办理入学报到 。
三、初中入学
(一)信息核对
4月20日至27日,成都市小学毕业生,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核对;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需回新区就读初中的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双胞胎(多胞胎)子女网上申请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6月9日,登录平台查询升学对应区域 。
(二)公办初中入学
新区公办初中入学,分2个批次进行 。
1.第一批次:专项招生初中入学
(1)四川天府新区香山中学入学
自愿填报四川天府新区香山中学入学志愿,且符合学校专项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于6月16日至17日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于6月18日至19日,按要求持相关入学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料审核 。6月19日,公布现场资料审核结果 。6月21日,组织开展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
(2)C学区专项招生初中入学
C学区学校先面向本学区户籍小学毕业生招生,法定监护人于6月14日,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本学区学校入学志愿填报 。自愿填报C学区学校入学志愿,且符合学校专项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于6月16日至17日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于6月18日至19日,按要求持相关入学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料审核 。6月25日,组织开展录取并公布结果,已被四川天府新区香山中学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不再参加本次录取 。已被专项招生录取的C学区户籍小学毕业生,不再享有所填报的本学区志愿学校学位 。
2.第二批次: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
未被第一批次初中入学录取的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分2轮进行 。
(1)第一轮:A学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第Ⅰ轮初中入学
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于6月27日至28日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志愿填报 。6月30日,组织开展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
(2)第二轮:各学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含A学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第Ⅱ轮初中入学)
未被第一轮初中入学录取的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于7月2日至4日,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志愿填报 。7月3日,公布本轮次学校招生计划 。7月5日至6日,组织开展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参加本轮次初中入学电脑随机录取,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7月7日,公布统筹安排结果 。
进藏干部子女等按政策享受与新区户籍适龄少年同等待遇的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按相应批次初中入学安排,参与报名录取 。
每一个批次(轮次)公办初中入学志愿填报工作结束后,均不再进行该批次(轮次)的补报 。已完成信息采集,但未按要求填报志愿的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以及按政策享受与新区户籍适龄少年同等待遇的小学毕业生,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小升初信息采集工作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采集信息的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申请在新区初中入学的,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根据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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