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四 )


市直属学校入学 。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于6月16日至19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6月29日,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被市直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享有已取得的新区公、民办初中录取学位,也不再参加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以及新区公办初中划片电脑随机录取 。被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且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地在新区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放弃该录取学位的,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
(三)民办初中入学
新区民办初中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学校招生简章须经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一组织实施,优先面向区内专项招生 。
5月25日,发布民办初中面向区内专项招生公告 。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于5月26日至27日,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于5月28日至29日,按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料审核 。5月30日,公布入学资料审核结果 。5月31日至6月1日,组织开展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凡自愿填报新区民办初中面向区内专项招生入学志愿,且通过资格审核的小学毕业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初中(含直升)网上报名和电脑随机录取 。
6月9日至10日,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民办一贯制学校在籍小学毕业生,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参加直升;已被校内直升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录取 。
6月16日至19日,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6月30日,组织开展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
7月11日,民办初中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补录的,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公布 。7月12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补录报名,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补录 。7月14日,组织开展民办初中补录并公布结果 。
(四)学位确认
7月8日至9日,适龄少年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完成学位确认 。
(五)入学报到
7月12日至15日,学生按录取学校的安排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
四、其他群体入学
(一)随迁子女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2〕13号)以及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等四部门印发的《四川天府新区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细则》(川天社发〔2022〕240号)相关规定办理 。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申请就读新区公办小学,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筹安排入学 。在新区小学毕业且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纳入划片范围升学;在新区以外小学毕业且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筹安排升学 。
(二)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新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按照“全覆盖、零拒绝”要求,开展入学评估,通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逐一做好入学安置工作,并落实“一人一案” 。
(三)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成都工匠”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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