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内资企业注册登记办事程序是什么 洛阳内资企业注册登记办事程序( 二 )


备 注
1、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延长《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一次(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投资人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记载投资人不同的,应当另行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
(三)名称变更申请提交材料规范
提交材料
1、《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加盖企业登记机关印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样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备 注
企业向其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企业名称变更登记,申请名称超出其企业登记管理机关的登记权限的,由企业的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具有名称审批权限的登记机关审批 。
二、审批流程
窗口受理→窗口出具通知书
三、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四、法定承诺时限及本部门承诺时限
当场核准
五、项目设立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六、受理及领取结果地点
洛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窗口电话:63917622
【洛阳内资企业注册登记办事程序是什么 洛阳内资企业注册登记办事程序】投诉电话:63196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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