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厦门第一批保障房申请公告 厦门2020年第一批保障房申请时间( 八 )


未作为共有产权人的未成年保障性商品房共同申请人年满18周岁后,可向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退出共同申请手续 。共同申请人办理退出手续后不再受保障性住房有关管理规定和原销售合同的约束 。
9.基于保障性商品房为政策性住房以及政府监管需求,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将根据保障性住房相关规定和物业管理相关规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履行保障性商品房所在项目的物业服务工作,并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指定机构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
10.购房(交房)前,市住房保障中心将再次对申请家庭住房条件进行复核,经复核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办理购房(交房)手续;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取消资格 。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现行的《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管理办法》(厦府规〔2022〕8号)等保障性住房有关政策执行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