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婺城区2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需要参加金华市婺城区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员 , 请认真阅读此公告 。
特别提醒:参加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 , 与本公告的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不同 , 如果是要咨询参加考试的相关问题 , 请进入金华教育网站的“教育考试”—“社会考试”栏阅读相关公告 ,  咨询电话: 82469622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和《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 , 按照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 , 结合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 , 现将金华市婺城区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负责辖区(包括浙江金华经济开发区)内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 。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金华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具体情况详见金华教育网公告)
二、受理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 可在我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一)户籍在婺城区的社会人员;
(二)在婺城区居住 , 且持有有效期内的婺城区居住证的社会人员;
(三)在婺城区内普通高校就读(学校设有确认点并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非在婺城区内普通高校就读2023届本科毕业生请向就读学校当地教育局申请认定;
(四)在婺城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包括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浙江省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 , 且在浙江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五)部队驻地在婺城区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
三、申请条件
(一)学历要求
1.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
2.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
(二)考试要求
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 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 且在有效期内 。属于免试认定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 , 通过就读高校组织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 经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 且在有效期内 。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第(六)条有关要求 , 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 , 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具体可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 。
(三)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
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 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认定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 , 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
(四)身体条件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 并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标准和程序 , 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参加当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并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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