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清远城乡居民医保 2023年度清远城乡医保

2023年清远城乡医保(参保登记+缴费渠道)
(一)在托幼儿、在校学生可以随家庭户一起参保缴费或以托育机构、学校为单位统一参保缴费;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到账的参保人,从2023年1月1日起享受2023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
除特殊人群外,已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的参保人,可选择以下缴费方式之一进行缴费:
1.自助缴费 。
参保人可通过关注并登陆“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以及“粤医保”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自行缴交居民医保费 。
2.签约扣款缴费 。
参保人员可到所属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含乡镇或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办理签约扣款手续,由税务部门定期批扣缴费 。
3.税务部门前台缴费 。
参保人可持户口簿或身份证到税务机关各办税服务厅前台通过POS机刷卡缴费,或通过扫描微信、支付宝、聚合支付等二维码缴费 。
4.银行网点前台缴费 。
可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我市各农商银行网点或邮政储蓄银行网点缴费 。
(二)非本市户籍参保人员需在每年缴费前持我市有效居住证到参保所属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已申办我市居住证但暂未发证的,可提供行政部门的登记凭证或受理回执,若其未成年子女随父母在本市参保,需另外提供户口簿、出生证等可确认与父母关系的相关材料 。
持居住证参加我市居民医保的,应在办理参保登记前暂停户籍所在地或其他居住地的医疗保险关系,不得重复参保 。
【2021年清远城乡居民医保 2023年度清远城乡医保】(三)全日制院校、中职技校的学生,由学校统一造册,报学校所属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含乡镇或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进行报盘登记核定,经登记核定无误后,可由学生自行通过线上渠道自助缴费,亦可由学校统一持缴费通知单到税务机关或指定银行办理缴费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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