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台州市高层次人才计划“500精英”引才公告( 五 )


(四)以资引才
鼓励投资机构“以投带引”推动人才创业项目落户,引进人才项目符合“500精英”申报条件且机构实际到位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可开设评审或认定快速通道 。
(五)以赛代评
“500精英”创业大赛获奖的人才项目直接入选“500精英”高端、特优、高级创业人才(项目) 。新引进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创业赛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人才项目,直接入选为“500精英”高端、特优、高级创业人才(项目);“500精英”创新大赛获奖的人才经认定可入选“500精英”高端、特优、高级创新人才(团队) 。
(六)项目路演
由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举办的专场路演可设立“500精英”评审通道,经评审后入选为“500精英”高端、特优、高级创业人才(项目) 。
(七)其他方式
1.经批准的企事业单位可开展“500精英”自主评价,具体方案经市“500精英”专项工作办公室及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
2.我市企事业单位紧缺急需的人才,以及“偏才”、“专才”,经举荐,可通过审议方式认定为“500精英”创新人才 。
3.在台州工作的顶尖人才每年可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熟悉领域的中青年人才来台从事创新工作,直接认定为“500精英”高端人才 。
五、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创业创新人才(团队)在当地主管单位的指导下登录台州人才在线(https://www.tztalent.cn/)填写《台州市“500精英”申报书》,其中申报快速认定的创业创新人才还需以附件形式提交《台州市“500精英”快速认定资格审核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
2.上述《申报书》以附件为佐证,主要有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2)所获最高学历学位毕业证书复印件(在海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职称证书、资质证明;
(4)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意向性工作协议或任职证明;
(5)海内外工作学习履历证明;
(6)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外文的请附中文翻译或中文相关说明);
(7)主持或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8)个人主要研究成果的登记证书、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授权证明等;
(9)专利知识产权权属证明及使用协议;
(10)个人荣誉、获奖证书;
(11)其他反映个人能力、业绩、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
(12)核心团队成员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和主要成果证明材料;
(13)创业人才已经领(创)办企业的,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
3.上述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二份,纸质材料采用A4纸打印,胶装成册 。电子材料采用WORD或PDF格式,编写页码和目录 。
【2023年度台州市高层次人才计划“500精英”引才公告】4.申报人应对申报内容谨慎作出承诺,并在申报书中亲笔签名 。经入选后,不得随意减少或更换团队成员,不得随意调整注册资本、项目内容和项目目标 。入选“500精英”的人才(团队)落户台州后,应将主要精力放在台州项目上,不得在异地申报同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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