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盘龙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三 )


2.学历证明
(1)经报名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 , 可不提交;对于报名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 , 申请人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需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 云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申请(联系方式0871-65166862) , 申请人未按要求提交的不予受理 。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 , 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
(2)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3.体检合格证明
体检结论签署“体检合格”且有体检医院意见并加盖公章的《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原件 , 体检报告仅限当次认定有效 。注意事项:
(1)《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见附件2)由申请人下载双面打印后 , 粘贴本人彩色白底照片自行到指定医院体检(照片上须有体检医院印章) 。
(2)对申请人孕期拍摄X光胸片相关事宜的处理意见如下:
对于申请人已怀孕的 , 向医院提供相关已孕证明 , 可免检胸片;疑似怀孕的 , 可以到医院检查 , 凭检查结果 , 已怀孕的 , 可免检胸片;备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 。
申请人在选择体检医院时 , 务必提前确认该体检医院是否能按照以上要求进行体检并完成体检结论的填写及盖章要求 。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 , 可不提交;系统未核验通过的 , 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5.证件照
提交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本次认定网报上传相片同底版 , 正规相纸证件照片 , 尺寸:25mm×35mm , 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
6.教育教学能力条件材料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 笔试、面试均合格者 , 需提供有效期内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纳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 , 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
云南省内2016年前(含2016年)或省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的公章) 。
五、资格认定及证书领取
现场确认审核工作完成后 , 认定机构将对现场确认材料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开展违法犯罪信息核查 , 依据核查结果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 , 并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证书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盘龙辖区内设确认点的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专升本学生现场确认后以学校为单位进行集体认定及发放证书 。盘龙辖区内未设确认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领取证书时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程序 , 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 ,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 , 昆明市盘龙区教育体育局将不予受理 , 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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