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盘龙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四 )


(二)根据规定 , 申请人每个自然年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
(三)申请人须如实签署“个人承诺书” , 承诺事项如与事实不符 , 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 , 由申请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四)教师资格认定属于行政许可事项 , 所有申请人均需填写《行政许可申请表》(附件6) 。
(五)盘龙区教育体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0871-63199730(上午9:00-11:30 , 下午13:30-17:00) 。
附件1.《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
附件2.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及体检办法
附件3.盘龙区普通高校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附件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附件5.认定材料准备样式
附件6.行政许可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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