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温馨提示

烟台市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温馨提示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鲁教招函〔2023〕2号)工作规定,报名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含春季和夏季)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检,并根据体检项目按相关规定交纳体检费 。体检工作开始之前已被高职(专科)单招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不参加体检者将会影响其录取信息报送和学籍注册 。为帮助考生顺利完成体检,特别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我市2023年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安排在3月20日至4月20日,具体以各区市招考机构安排时间为准 。考生应在高考报名地按时参加体检 。
二、体检的标准和要求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中的要求执行 。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高考体检标准和具体要求进行了说明,明确了录取受限专业,对不宜就读专业提出了指导性建议,便于考生填报志愿和学校录取 。
体检站(医院)由各区市招考机构和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共同协商确定,具体体检地点、时间及有关要求由各区市招考机构确定并公布 。社会考生及外省就读考生体检一般安排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 。非指定的体检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将不能在高校录取中使用 。
【烟台市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温馨提示】三、体检的主要程序
体检的主要程序包括:各区市招考机构制订体检日程安排---各报名点组织考生参加体检---体检医生按体检项目和工作操作规程对考生进行体检---录入体检信息---主检医师做出总检结论---体检结果告知考生 。考生要及时关注是否有漏填、漏检或体检结论不明确情况,若发现问题可由报名点通过区市招考机构与体检站(医院)联系复查 。
四、主要检查项目
主要检查项目有眼科(视力、色觉、眼部疾病)、内科(包括血压、发育情况、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和精神类等)、外科(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以及运动等)、耳鼻喉科(听力、嗅觉、耳鼻咽喉)、口腔科(口吃、唇腭、牙齿)、胸部X线、化验检查(转氨酶)等项目 。
五、考生体检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体检前
注意各区市招考机构公布的体检日程安排,了解体检时的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做好体检前的准备工作,按时参加体检 。因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须提前向报名点或区市招考机构说明,由区市招考招考机构与体检医院协商后另行安排时间进行体检 。
注意饮食,不吃辛辣、油腻和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避免做剧烈运动;注意休息,保证良好的睡眠,防止感冒,尽量不要服用药物、保健品,因为它们可能引起转氨酶增高等症状,影响体检结果 。
轻度色觉异常(色弱)、色觉异常II度(色盲)等疾病不是通过锻炼和治疗能够改变的 。有此类情况的考生也不必烦恼,填报志愿时避开限报的专业,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这样既能够保证正常学习,又能够避免毕业后选择工作的麻烦 。
有高血压家族史和体形较胖的考生要注意血压的情况 。平时要注意检测自己的血压,如果血压高应在医生指导下系统治疗,有些是非药物治疗就可以控制的,如低盐饮食、消除紧张情绪、适当体育运动、保持平和心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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