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内子女与父母迁移投靠房主无法到场怎么办?

??天津市内子女与父母迁移投靠房主无法到场怎么办?
答:天津市内子女与父母迁移投靠落户房主因故无法到场办理的,应当由社区民警入户调查核实后凭民警调查报告及相应材料办理
受理条件:子女与父母之间办理户口迁移投靠,落户地房主需为迁移人的父母、子女,迁移人、房主(户主) 应当提交材料,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 。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
应提交的材料
1、迁移人及房主(户主)《居民户口簿》(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 、《居民身份证》
2、房屋产权证明
3、房主(户主)同意落户声明
4、迁移人年满6周岁的,每人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已办理《居民身份证》免予提交)
5、迁移人与房主的亲属关系证明 (能够通过公安人口信息系统证实的免予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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