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耗量定额补充说明

关于《增补定额》和《价目表》的主要内容


本次共修改耗损量定额子目13个(主要是第一章、第二章);考订部门155处(涉及定额十一章内容);修改了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主要有两处新增、12用词举行了修改 );修建装饰部门共增补定额159个子目(主要是桩基础、商品砼、钢筋呆板毗连、制品木门、人防门、外墙外保温、幕墙、防水腻子乳胶漆等);增加了部门定额调解和应用划定(如熟石灰、预拌砂浆、清水模板等);重新确定或体例了人工单价、材料单价、呆板台班单价 。

一、关于材料单价问题:

(一)材料单价在工程计价中的环境: 一般会出现有三种材料单价:

1)2009年《陕西省建造工程价目表》中接纳的材料单价,其材料单价是按2009年4月份修建布置材料市场价综合取定的基期价钱 。

2)招标投标时接纳的材料单价,其材料单价是指按招标投标时修建布置材料市场价综合取定的价钱 。

3)工程施工时的材料单价是指施工时建造两方按其时的修建布置材料市场价取定的价钱 。

同一个品种材料由于处于差别时间,大概孕育发生差另外单价 。

(二)材料采购的渠道:

1.是建造单元(发包人)采购提供给施工单元(承包人);

2.是由施工单元(承包人) 本身采购供给;

3.是建造单元(发包人)举行认价,由施工单元(承包人)举行采购 。

(三)材料保管费在计价中的位置:

1.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时,对建造单元(发包人)采购供给的材料中不应包含材料保管费,材料保管费到场清单计价中总包揽事费

2.由施工单元(承包人) 本身采购、建造单元(发包人)举行认价的材料都要包含采购和保管费,尤其是保管费 。

采购及保管费按2.2%计算 。其中采购费为1%,保管费为1.2%

(四)材料单价中不包含材料的检验试验费,检验试验费放在措施用度中,详见2009《陕西省建造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 。与建造部(关于印发《修建布置工程用度项目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的材料价构成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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