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职工医保基本政策 宿迁医保参保指南

参保对象
全市范围内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在宿迁长期居住的未参加其他基本医疗保险的外地户籍居民,可以参加宿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参保登记
初次参加宿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需办理参保登记 。参保登记成功后,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进行缴费,主要包括微信、支付宝、银行柜面等 。
1.现场登记 。参保对象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
2.网上登记 。参保对象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搜索“城乡居民参保登记”,选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点击对应的居住地(县区),确认后点击“在线办理”并上传户口簿首页和单页,一个工作日即可完成参保登记 。
缴费时间
1.参保居民在每年第四季度办理下一年度参保缴费手续 。
2.大中专学生每年开学时由所在学校办理下一年度参保缴费手续 。
3.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
4.未在规定时间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以按照年度筹资标准补缴 。补缴后享受待遇时间按《宿迁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执行 。
缴费标准
2021年度宿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300元,重点医疗救助对象等参保居民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按照规定补助 。
【宿迁职工医保基本政策 宿迁医保参保指南】参保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按年度筹资标准缴费(含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 。
宿迁市医保部门参保咨询联系方式
沭阳县:87790588
泗阳县:89681836
泗洪县:80611234
宿豫区:84465597
宿城区:82960201
苏宿工业园区:82868982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和市洋河新区:84368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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