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生活津贴政策一览

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生活津贴申领
一、事项名称
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生活津贴申领
二、受理单位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办理依据
《威海市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实施办法》(威人组发〔2018〕9号)
四、申请主体
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 。
五、受理条件
博士研究生申领条件:
2018 年(含)以后到我市创办企业 , 或到规定企业(指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千帆计划”入库企业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 下同)、高校院所的科研、教育教学专业技术岗位全职工作 , 来我市就业创业时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 。
硕士研究生申领条件:
2018 年(含)以后毕业 , 毕业 3 年内(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 , 下同)到我市创办企业 , 或规定企业、高校院所的科研、教育教学专业技术岗位全职工作 。
本科毕业生申领条件:
2018 年(含)以后毕业 , 毕业 3 年内到我市创办企业 , 或到规定企业全职工作 。
2018 年(含)以后毕业 , 毕业 3 年内的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及 45 岁以下的博士研究生 , 2020 年以后入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 , 可放宽至我市所有参保企业 。
六、申请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
2.《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3.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的提供专业技术岗位证明;
4.申请前 3 个月的银行工资流水;
5.威海市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生活津贴申请表 。创业人员须提供威海市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生活津贴申请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年度财务报告等可证明企业正常经营且累计投入资金超过 10 万元的资料 。
七、办事流程
用人单位通过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门户网站单位网上服务大厅向单位注册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不接受个人直接申请) ,  经审核通过后 , 在受理业务的人社部门门户网站公示 3-5 个工作日 ,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补贴将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银行账户中 。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即时受理
十、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市直:0631-5190826
环翠区:0631-5869086
文登区:0631-8981866
荣成市:0631-7562363
乳山市:0631-6653316
高 区:0631-5687097
经 区:0631-5982125
临港区:0631-5581837
南海新区:0631-8963812
2.监督电话:0631-5190800
十一、办理地点(渠道)
【威海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生活津贴政策一览】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门户网站单位网上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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