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教师资格认定指南 邯郸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证领取公告

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范围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具有邯郸市户籍 。
2.持有邯郸市有效期内居住证 。
3.驻邯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
(二)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专接本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以专科或本科已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本市普通高校其他在读学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方可认定,不在本次认定范围内 。
(三)在邯郸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
二、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
(一)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毕业学历 。
(二)考试条件
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将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的相关问题说明》规定,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合格证明查询网站页面会及时更新有效期限 。
(三)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以取得证书为准 。
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
(四)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要求及《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可登陆http://jszg.hee.gov.cn/查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到各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
(五)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
三、教师资格认定时间节点及流程
1、10月19日-10月30日,网上申报(请申请人务必填报有效的个人联系方式)
2、11月2日-11月6日,确认网报信息无误,预约体检及现场确认时间 。
3、11月9日-11月11日,体检及现场确认(申请人携带现场确认需要提交的资料,按照预约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同时在医院完成现场确认资料预审,提交资料)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