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州天河区来穗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一、相关背景
《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实施办法》(穗天府办规〔2017〕2 号)自2017年3月印发实施 , 有效期满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穗府规〔2021〕7号)、《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穗来穗规字〔2021〕1号)等文件于2021年底印发实施 , 对积分入学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为进一步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在天河区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 天河区教育局会同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 ,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 , 结合天河实际 , 制定《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 并按规范性文件程序和要求公布实施 。
二、起草依据
【2022广州天河区来穗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实施办法政策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1〕45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穗府规〔2021〕7号)、《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穗来穗规字〔2021〕1号) 。
三、文件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全文共10个条款 。其中:第一条明确了《实施办法》制定目的和依据;第二条明确了《实施办法》的适用对象和不适用对象;第三条明确了积分制入学的概念;第四条明确了积分入学相关职能单位职责;第五条明确了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条件;第六条明确了积分制入学申请流程、民办学校学位补贴标准等;第七条明确了《实施办法》在开展过程中所涉及的个人、单位的责任及违反处罚措施;第八条明确了未获得积分制入学学位的随迁子女入学渠道;第九条明确了积分入学学生转学后民办学校学位补贴事宜;第十条明确了《实施办法》有效期 。
四、相关政策解读
(一)来穗人员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在天河区积分制入学应当满足什么条件?
答:来穗人员在提交天河区积分制入学申请前 , 应当通过“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积分 。同时 , 来穗人员持在广州市办理的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截止时间为申请积分制入学当年的8月31日) , 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天河区合法稳定居住;2.在天河区合法稳定就业(以在天河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为准 , 不含补缴);3.在天河区创业 。
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 , 截至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尚未入学、未取得小学学籍;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 , 应为当年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
(二)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制入学的流程是怎样的?
答: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需按照《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指标及分值体系表》 , 申请积分入学 。具体流程如下 。
1.申请广州市积分 。报名参加天河区积分制入学的申请人 , 应首先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申请积分 , 核定分值 。
2.申请天河区积分制入学 。申请人获得“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的分值后 , 登录“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系统” , 报名参加天河区积分制入学 , 填报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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