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办理指南 天津市居民医保参保条件


2、城乡未就业居民
包括具有本市户籍的城镇未就业居民、农村居民和持有《天津市居住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以下简称《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以下简称《港澳居民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台湾居民通行证》)等公安部门出具的其他有效证件的未就业人员 。
参保流程:
1、学校学生和托幼机构儿童以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为单位,到所在区社保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
2、新出生的婴儿自出生之日起一年内,可随时到所在地乡镇(街道)综合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
【天津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办理指南 天津市居民医保参保条件】3、城乡未就业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乡镇(街道)综合服务机构或社区工作站办理参保登记 。
携带材料:
(1)天津市户籍:身份证或户口本
(2)非天津市户籍:《天津市居住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以下简称《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以下简称《港澳居民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及本人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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