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电动自行车需要上牌吗 肇庆驾驶电动自行车禁止哪些行为?

肇庆驾驶电动自行车禁止哪些行为?
(一)不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指示通行;
(二)不服从交通警察、协管员的现场指挥;
(三)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满16周岁;
(四)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 , 遇有停止信号时 , 不按规定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 , 或者没有停止线停在路口以外的;
(五)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
(六)双手离把、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驾驶未经依法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或者号牌已经注销的电动自行车;
(八)未按照规定悬挂号牌;
(九)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速超过15公里;
(十)醉酒驾驶;
(十一)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
违反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 ,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 , 责令改正 , 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 。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反第(七)项至第(十)项规定的 ,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责令改正 , 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
【肇庆电动自行车需要上牌吗 肇庆驾驶电动自行车禁止哪些行为?】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