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佛山特定门诊病种 佛山医保门特病种续审全攻略

《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
一、哪些病种需要续审?
答:目前佛山市有61个门特病种,其中26个病种设置了有效期,参保人在有效期结束后仍需继续治疗该病种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续审;其余35个病种是长期有效的,无需办理续审 。
具体有哪些病种?请看下表↓↓↓
表1:需要续审的病种

续审手续与首次申请病种时的手续是一样的,具体如下:
案例1:小华在2021年前就申请了“恶性肿瘤(非放化疗)”病种,该病种的有效期是2年,报销额度是15000元/年,因此他2021年1月至12月的病种报销限额是15000元,2022年1月至12月的病种报销限额也是15000元 。
案例2:小安2021年申请了“肝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病种,自10月生效,该病种的有效期是2年,报销额度是72000元/年,因此他2021年10月至12月的病种报销限额是18000元,2022年1月至12月的病种报销限额是72000元,2023年1月至9月的病种报销限额是54000元 。
注:年内同时患两种或以上门特病种且均在有效期内的,以限额标准最高的病种确定年度限额标准 。
案例3:老李申请了肾病综合征(年度报销限额5500元)和糖尿病(年度报销限额5000元)两个病种,以肾病综合征确定年度报销限额,因此他治疗这两个病种费用的年度报销限额为5500元 。
温馨提示
1、未在病种有效期结束前办理续审的参保人,可在有效期结束后30日内(含第30日)补办续审,病种待遇从有效期满后次日起恢复生效 。
2、泌尿系结石门诊体外碎石、白内障门诊手术治疗、活动性肺结核、丙型肝炎(HCV RNA 阳性)、新冠肺炎出院患者门诊康复治疗病种的年度限额标准及报销比例单独计算,与其他病种不关联 。
3、年度中途核准“恶性肿瘤(放疗)”门特待遇的参保人,当年度的报销限额不折算 。
【2021佛山特定门诊病种 佛山医保门特病种续审全攻略】PS:以上例子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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