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昌县小学及初中招生入学政策一览( 二 )


三、招生入学办法
全面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招生工作,助推“全国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 。通过“南昌市义务教育入学平台”(以下简称为“入学平台”)进行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信息采集及学位安排 。具体时间安排、操作规程和工作要求另行制定 。
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进一步规范报名信息采集 。加强幼儿园与小学的学籍衔接,取消额外的学前教育经历证明;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全面清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 。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
(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
1.有序确定入学对象 。凡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止)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均为义务教育入学对象 。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必须按照《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的,应向县教体局书面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应向县教体局提出入学书面申请 。
2.严格学校招生容量管理 。全县各级各类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招生严格实行容量限额管理,按照规划逐年消除大班额 。入学平台按照公布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地段范围内生源认定次序排序办法确定生源排序,对生源排序在学校容量限额数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分配学校义务教育学位;对生源排序在学校容量限额数以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教体局依据其实际居住地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
3.房产认定时间 。房产权证、拆迁协议及其他有关证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居住证、营业执照、按规定缴纳的保险、房屋租赁备案办理时间须在2021年11月30日前;购房合同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同时提供用水、用电或管道天燃气使用票据,票据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
4.招生依据 。(1)小学:2022年小学新生,一套城区房产在四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入学依据;2023年小学新生,一套城区房产在五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入学依据;2024年及以后小学新生入学,一套城区房产在六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入学依据;(2)初中:一套城区房产在三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少年入学依据;(3)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4)因国家建设需要的城区拆迁户子女就学安排:被征收居民迁出原地后,其子女入学须提交家庭拆迁协议材料进行审验,拆迁协议三年内有效,可选择继续在原户籍、家庭住址所在地就近入学,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入学,也可在被征收人住地附近相对就近由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
5.报名时间 。
(1)农村小学、初中新生报名时间:8月25日前 。
(2)城区小学、初中新生报名时间:以入学平台电子录取通知书时间为准 。
6.报名要求.
城区义务教育招生由“入学平台”提取家长提供的相关入学信息,经家长确认后,生成学位分配信息 。学生及家长依据“入学平台”发放的“电子录取通知书”相关规定和要求到相应学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
7.入学信息采集规定
学生信息采集 。经“入学平台”提取学生家长提供的家庭户籍、合法常住固定住所(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居住证、经审批部门审核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等信息,完成信息采集工作 。信息采集一经确认提交,不得再作修改 。采集确认后的原始信息报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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