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昌县小学及初中招生入学政策一览( 三 )


信息采集和审核入学提取及核验信息为:
(1)具有本县城区户籍 。提取家庭户口信息、合法常住固定住所相关信息 。其中房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提供购房合同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同时提供用水、用电或管道天燃气使用票据,票据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下同),未在城区取得房产的,提取行政审批部门正式备案的房屋租赁信息 。
(2)来昌人员随迁子女 。在城区拥有固定住所的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取家庭户口信息、合法常住固定住所相关信息;未在城区取得房产的,执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提取居住证有关信息 。
(3)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其适龄儿童、少年由县教体局依据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
(4)学生入学信息采集时,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所提供的房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因特殊原因一年以上未办理房产证的住宅购房合同要同时提供按规定缴纳水费、电费或燃气费凭证),且权证性质为住宅 。
(5)监护人有多套房产,须在信息采集确认之前自行确定一套房产作为义务教育入学依据 。
8.地段生源认定
城区各小学、初中学校按照划分的地段范围接收具有本县城区(含有固定住房的城区以外户口)户籍的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等 。如果地段范围内需要服务的学生数量未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全部接收 。如果地段范围内需要服务的学生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按以下顺序接收学生 。
第一: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户主为其父或其母,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其母或学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在学区范围内 。符合规定的现役军人子女 。莲塘城区农业户口(含莲塘村委会、八一涂村的原老居住户)的学生,按照家庭实际住址安排入学 。省、市驻我县企事业单位,(如省送变电、民星集团等国营单位)因户口不在我县,常住房在莲塘,由单位提供证明和相关证件(工作证,下岗证、社会保险登记证),按照家庭实际住址安排入学 。
第二: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户主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庭实际住址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在学区范围内,同时该生及父母在城区(莲塘城区、银三角、象湖新城)无房产 。
第三:学生本人或其父母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其母或该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在学区范围内 。县政府按政策规定安排的廉租房;城区拆迁户、棚户区改造拆迁户子女就学安排:被征收居民迁出原地后,其子女入学可选择继续在原户籍、家庭住址所在地就近入学,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入学,也可在被征收人租赁房屋附近相对就近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
第四: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且户主为其父或者其母,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其母或该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非住宅[公寓、商住楼],房产在学区范围内,且该生及其父母在城区无住宅性质的房产 。
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户口在地段范围内,实际居住地为租赁房(凭县行政审批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属于地段范围内,且该生本人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
因家庭搬迁、父母工作调动,户口一时未能办理或正在办理的,可凭住房证明材料、户口迁移证明、主管部门的工作调令和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按照家庭实际住址安排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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