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安排顺序按第二条“申报条件”所述的1-4项顺序依次安排 。
(一)学校学位已满年级或新学校未设年级,如家长不接受学位调配安排的,将不受理其转学申请 。
(二)目前有接收能力的公办学校,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 。如因年级学位无法安排全部申请学生时,按照有完全产权房产且房户一致优先和学生最近一次入户时间先后等规则安排;无法在本学区学校安排的学生,将统筹安排到其他有接收能力的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 。【2022珠海香洲区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招生学位如何安排?】
(三)目前在香洲区内具有政府购买学位资质的民办学校就读的香洲区户籍生,可申请留在本校享受政府购买学位资格 。
(四)已享有政府购买学位资格的在校学生因故需要转学到区内其他具有政府购买学位资质的民办学校入读的,区教育局视家长申请的民办学校学位接收能力,统筹安排学位 。申请转学到区内不具备政府购买学位资质的民办学校或区外民办学校入读的,视为主动放弃政府购买学位入学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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